天元股份2025年度喷墨与检测系统项目
新闻动态 2025年1月3日 6
第一章 招标项目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喷墨与检测系统需求项目将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请各方仔细、全面阅读并理解本标书内容及要求,谨慎按标书要求编制相关的投标资料,本着自愿、合作及诚信原则参与本次项目竞标。
1.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喷墨与检测系统项目需求项目
2.项目编号:TYA202501001
3.项目招标方: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2025年01月13日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公告中获取
6.投标文件接收方式:邮件接收。 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3日12:00前,对于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投递方式:投递到以下邮箱 Tender@gdtengen.com ;
1、投递时邮件抬头要写清楚招标项目名称,应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例: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喷墨与检测系统项目+TYA202501001)
2、将标书签名版扫描及发报价表电子版发到邮箱。
7.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3日14:00分
8.招标联络信息:
招标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联系人:范贤交:18676965381(先生)
投 标 联 系 人:罗素玲:13751507085(女士)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天元股份
监督、投诉邮箱投诉:zxw@gdtengen.com luosuling@gdtengen.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本附表是对 “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附表为准。
一、招标人及项目概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采购2025年度喷墨与检测系统需求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采购项目需求)。
二、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
三、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法人企业资格及纳税人资格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廉洁要求
1、投标人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中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天元供应商黑名单,永不合作。
2、严禁投标供应商以任何形式与生产部门/质量部门直接沟通,必要时应当先向公告联系人申请沟通并告知具体沟通事项,经同意后方可沟通,违反者视为触犯相关条例,我方将视情况予以处罚。
3、投标供应商如与我司生产部门/质量部门人员存在私人关系(如相识/亲戚/曾经合作/曾经雇佣),必须积极报备,如后续发现将直接影响评标结果及后续合作。
4、供应商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其他供应商或我方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都有权向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举报,举报途径:
监督、投诉邮箱:zxw@gdtengen.com luosuling@gdtengen.com
五、标书投递
1、各投标供应商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各招标事项进行完整准确地填写回复,完成投标文件提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在标书发出后,内外各方可在规定的答疑截止日前提出疑问或修改意见,如需对标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小组成员应根据职责分工提供澄清的内容到供应链中心,由供应链中心在截标时间至少2个工作日前负责向所有供应商进行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标书的组成部分。
六、开标与评标
1、招标人将根据规定的时间,在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开标。
2、评标方式采用适用、最低报价法,中标者订单分配100%。
3、中标供应商视情况可选入天元储备供应商。
4、本次招标最终由集团总裁选定最终中标人。
七、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
1、投标方必须能够在使用过程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中标方在合同期间内应定期回访招标方,及时将新工艺、新技术反馈给招标方。
2、如遇产品质量问题,中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来电或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或电话解决问题。招标方保留问题物料、印品并及时向投标方提供相关使用情况说明,配合投标方解决质量问题。如确系质量问题,投标方予以换货及赔偿相关损失。
八、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解释权归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对本招标文件内容存在疑问,请及时联系招标联系人。
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2025年度喷墨与检测系统项目采购。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共计1个合同包,详情如下:
送货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
(二)拟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三)质量保证期限:至少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如国家强制标准或双方另行约定超过一年的,以较长时间为准。
(四)超过单项单价做无效标处理。
(五)报价规定:投标人以元/套作为报价单位,该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接印、校样、印刷、材料、包装、配送费、税费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二、服务规范
1.投标人需提供包装、配送、安装、验收、调试、质量维护、出具发票等一条龙服务。中标方根据交货时间将设备送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即时派技术人员上门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应在5天内完成,中标方保证机器设备能正常满足招标方的生产需求。招标方可提供起重和搬运工具及人力、工具等相关条件来辅助投标方。
2.在质量保证期内,对质量问题的服务响应时间为2小时,接到招标方通知或要求,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排除质量问题。
3.中标方保证其设备是全新的,质量保证期内维修不收取费用,由于人为原因损坏的不在保修范围内,不能有锁机的程序与密码。
4.质量保证期满后如需更换配件,中标方只收取成本费或按中标方服务项目另行约定。
5.整机保修二年。
6.投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税率变动,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双方根据新税率签订补充协议。
三、设备验收
质量按招标人的要求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进行验收,如国家有新标准出台,则应符合国家所颁发的最新版本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投标人不得因新标准的实施要求价格调整。具体验收标准如下:
1.包装要求:设备的包装要符合规定,且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招标方指定的地方。
2.设备应配备金属材质的标牌(铭牌),标牌应按国家相关标准制作。标牌上应清晰显示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出厂编码、出厂日期、制造商名称与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涉及能效的设备,应标示能效等级标识。标牌信息需与发票、合同上的信息相匹配,设备标牌上的所有信息必须机打,不得修改。
3.设备的验收标准:按双方约定的设备技术指标、技术资料和配置进行验收;如双方约定技术指标不全或不清晰,同意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验收;如前述标准尚无法验收,双方同意以该设备所生产产品达到招标方样品或招标方客户需求为标准。
四、供货时间、地点
根据招标人要求的到货时间(按订单配送时间或等通知送货)、到货地点进行配送。如有冲突,以实际《采购合同》为准。
五、质量问题退换
如遇产品及质量问题,联系供应商后24小时内响应,影响生产的需按合同要求重新配送要素。
六、合同签约及付款方式(见具体合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承诺书
(3)资格证明(投标人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行账户详细信息)
(4)报价清单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和与评审评分有关的资料(自拟,如生产规模、设备条件、合作伙伴等)
(8)关系报备表
(9)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10)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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