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股份2024年废料销售项目
招标公告 2024年12月6日 555
第一章 招标项目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废料销售项目将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请各方仔细、全面阅读并理解本标书内容及要求,谨慎按标书要求编制相关的投标资料,本着自愿、合作及诚信原则参与本次项目竞标。
1.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废料销售项目
2.项目编号:TYA202408091
3.项目招标方: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3日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公告获取
6.投标文件接收方式:邮箱投递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2点前(对于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投递方式:投递到以下邮箱 Tender@gdtengen.com ;
1、投递时邮件抬头要写清楚招标项目名称,应备注公司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例如:2024年废料销售项目+天元股份+TYA202408091)
2、将标书签名版扫描及发报价表电子版发到邮箱。
7.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点00分(投标人无需到场,需保持手机畅通/现场招标)
8.招标、答疑联络信息:
招标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钟 华18100231570(先生)
投标联系人:刘小春 18100231816(先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人及项目概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等因业务实际,需销售废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项目需求),本次招标为年度招标,中标方有效期内为我司独家投标人,未中标方视情况可选定为储备投标人,特殊情况下优先合作。
二、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
三、合格的投标人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费用收取
4.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4.2招标项目一律设定投标保证金,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提交规定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仅限通过电汇、银行转账,相关款项汇至专用收款账户,并备注特定信息;未规范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标或不能按时退还保证金,责任自负。
4.3投标保证金缴付后以银行凭证为收款依据,严禁采用现金交付方式。
4.4投标单位需在参与竞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到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后方可参与竞标,账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莞清溪支行
银行账号:8110901013001127325
4.5未中标单位由财务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且供货后三个月内无息退回。
4.6出现下列情形时,招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1)招标过程中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中止;
(2)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同意作出延长。
4.7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1)未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变更投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 个工作日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放弃中标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
(5)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价格,拒绝提供样品的;
(6)中标人在中标后不接受我方验厂评估的;
(7)中标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参与围标的行为;
(8)中标人未在中标后规定时间内与我方签订合同或拒用我方合同。
五、廉洁要求
5.1投标人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中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天元投标人黑名单,永不合作。
5.2严禁投标人以任何形式与生产部门/质量部门直接沟通,必要时应当先向公告联系人申请沟通并告知具体沟通事项,经同意后方可沟通,违反者视为触犯相关条例,我方将视情况予以处罚。
5.3 投标人如与我司生产部门/质量部门人员存在私人关系(如相识/亲戚/曾经合作/曾经雇佣),招投标期间内必须积极报备并填写关系报备表,如后续发现将直接影响评标结果及商务合作。
5.4投标人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其他投标人或我方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都有权向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举报,举报邮箱
如下:zxw@gdtengen.com(集团董事长)
luosuling@gdtengen.com(副总裁)
六、标书投递
6.1各投标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各招标事项进行完整准确地填写回复,完成投标文件提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保管不予退还,招标人将保证投标文件中信息资料的安全。
6.4投标文件必须以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密封,如有技术标,需将技术标与商务标区分封装,但可共用外包装,采取邮寄或上门投递的方式将投标文件送到审计中心,如不符合标书封装要求,对于投标人直接上门提交的应当面退回。
6.5在标书发出后,内外各方可在规定的答疑截止日前提出疑问或修改意见,如需对标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小组成员应根据职责分工提供澄清的内容到供应链中心,由供应链中心在截标时间至少2个工作日前负责向所有投标人进行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标书的组成部分。
七、开标与评标
7.1招标人将根据规定的时间,在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开标。投标人应当及时支付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购买费,经催告逾期仍未缴纳相关费用,视为无效投标。
7.2标书拆分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书:
(1)资格预审时明确为无资格投标人所投的;
(2)未按规定进行密封保存的;
(3)投标书未加盖公章或缺乏资格证明的;
(4)存在串标、围标情形或擅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5)明细缺乏商务标书或价格标书的;
(6)偏离招标标的响应的;
(7)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
7.3评标方式采用最高报价法,中标者有效期内为独家投标人,未中标方视情况可选定为储备投标人,特殊情况下优先合作。
7.4本次招标最终由集团总裁选定最终中标人。
八、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解释权归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对本招标文件内容存在疑问,请及时联系,招标联络信息如下:
招标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钟 华18100231570(先生)
投标联系人:刘 小春18100231816(先生)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天元股份
第三章 销售项目
一、销售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2024年废料销售项目。
注:具体销售金额以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
(二)销售服务期限:1年,考核通过可续签一年。
(三)拟中标投标人数量:1家。
(四)报价规定:投标人以“元/T”作为报价单位,该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各废料初步打包形成,可简单整理直接装车。
2.中标单位自行装车
二、收货地点及要求
收货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青滨东路128号天元股份厂区内
收货要求:保证厂区内无闲置废料,过磅员联系时需及时清理,。如有冲突,以实际《销售合同》为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
1、投标人须按本部分的格式内容进行排版和编制《投标文件》,如属于格式外的,或本部分未提供具体格式的,投标人可根据投标方案或内容,针对评审方法要求,自行拟定具体格式和设计排版。
注:投标报价单请扫下方二维码下载源文件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