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直售电年用量需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24日 592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2025年直售电年用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第一章 招标项目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直售电年用量需求采购项目将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请各方仔细、全面阅读并理解本标书内容及要求,谨慎按标书要求编制相关的投标资料,本着自愿、合作及诚信原则参与本次项目竞标。
1.项目名称:2025年直售电年用量需求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Y202410001
3.项目招标方: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10日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公告方式获取
6.投标文件接收方式:邮箱投递;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12点前(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注:投递方式:投递到以下邮箱 Tender@gdtengen.com ;
1、投递时邮件抬头要写清楚招标项目名称,应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
2、将标书签名版扫描及发报价表电子版发到邮箱。
7.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0日15点00分(投标人无需到场,需保持手机畅通)
8.招标联络信息:
招标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颜小姐:18122825162
投标联系人:陈小姐:1810023189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本前附表是对 “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序 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需求内容 | 2025年直售电年用量需求采购,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
2 | 招标人 | 合同签约主体: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2025年直售电年用量需求采购 项目编号:TY202410001 |
4 | 标包(标 段) | 不分标段 |
5 | 实施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 |
6 | 合同周期 | 框架合同【 1 】年 |
7 | 质保期要求 | 按招标文件-“采购项目要求” |
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9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所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于2024年11月10日12:00前,电话方式联系招标联系人。招标人将会在 2024年11月10日12:00前澄清。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
10 | 报价单投递 | 投递方式:邮箱投递获取 何小姐:181002317760 ; 投递邮箱:Tender@gdtengen.com注:投递时应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 |
11 | 报价单位 | 元/千瓦时 |
12 | 最高限价 | / |
13 | 投标保证金 | 5000元缴纳保证金时需注明“直售电投标保证金” |
14 | 标书购买费 | 300元缴纳时需注明“直售电标书费” |
15 | 汇款专用账户 | 公司名称: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莞清溪支行 银行帐号:8110901013001127325 |
16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10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17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 年 11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天元股份办公楼三楼开标室 |
18 | 述标 | 需要 |
19 |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
20 | 备注 | 1.招标人保留将原有标段或标的根据实际进行分拆并分别确定中标人的权利。2.我司始终秉承廉洁诚信观念,各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理解投标人须知中“廉洁要求”规定,严禁擅自接触我司生产部门/质量部门人员。 |
一、招标人及项目概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等因业务实际,需采购2025年直售电年用量需求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采购项目需求)。
二、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
三、投标费用收取
3.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3.2招标项目一律设定投标保证金,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提交规定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仅限通过电汇、银行转账,相关款项汇至专用收款账户,并备注特定信息;未规范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标或不能按时退还保证金,责任自负。
3.3标书购买费收取方式及账户信息参照投标保证金规定。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购买费概不退还;因公司废标或其他原因多次招标的原应标投标人,经沟通可免于收取招标文件购买费。
3.4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购买费缴付后以银行凭证为收款依据,严禁采用现金交付方式。
3.5投标单位需在参与竞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购买费到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后方可参与竞标,帐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莞清溪支行
银行帐号:8110901013001127325
3.6未中标单位由财务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执行完毕后三个月内无息退回。
3.7出现下列情形时,招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1)招标过程中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中止;
(2)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同意作出延长。
3.8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1)未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变更投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 个工作日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放弃中标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
(5)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价格,拒绝提供样品的;
(6)中标人在中标后不接受我方验厂评估的;
(7)中标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参与围标的行为;
(8)中标人未在中标后规定时间内与我方签订合同或拒用我方合同。
四、廉洁要求
4.1投标人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中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天元供应商黑名单,永不合作。
4.2严禁投标供应商以任何形式与生产部门/质量部门直接沟通,必要时应当先向公告联系人申请沟通并告知具体沟通事项,经同意后方可沟通,违反者视为触犯相关条例,我方将视情况予以处罚。
4.3 投标供应商如与我司生产部门/质量部门人员存在私人关系(如相识/亲戚/曾经合作/曾经雇佣),招投标期间内必须积极报备并填写关系报备表,如后续发现将直接影响评标结果及商务合作。
4.4供应商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其他供应商或我方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都有权向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举报,举报邮箱如下:
zxw@gdtengen.com
luosuling@gdtengen.com
五、标书投递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应于2024年11月 10日12:00之前。
2.投标方式:报价单盖章后扫描发至招标邮箱:Tender@gdtengen.com。
3.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以邮件方式与报价单一同发送到邮箱Tender@gdtengen.com。
4.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0日15:00。
六、开标与评标
6.1招标人将根据规定的时间,在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开标。投标人应当及时支付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购买费,经催告逾期仍未缴纳相关费用,视为无效投标。
6.2标书拆分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书:
(1)资格预审时明确为无资格供应商所投的;
(2)未按规定进行密封保存的;
(3)投标书未加盖公章或缺乏资格证明的;
(4)存在串标、围标情形或擅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5)明细缺乏商务标书或价格标书的;
(6)偏离招标标的响应的;
(7)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
6.3评标方式采用最低报价法,中标者有效期内为独家供应商,未中标方视情况可选定为储备供应商,特殊情况下优先合作。6.4本次招标最终由集团总裁选定最终中标人。
七、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解释权归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对本招标文件内容存在疑问,请及时联系,招标联络信息如下:
招标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颜小姐:18122825162
投标联系人:陈小姐:18100231892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天元股份